在生產環境落地的 FATF 建議 16:透過 IVMS101 進行發起方與受益方資料交換、對手方 VASP 核驗,在 85+ 轄區生成帶審計蓋章的轉賬記錄。
符合 IVMS101 的資料載荷在轉賬時刻被組裝、簽名並與對手方 VASP 交換。零欄位重複錄入,零證明遺漏。
在任何資料交換前,對手方 VASP 已對照持牌實體註冊庫完成核驗。非託管錢包轉賬透過可配置的風險策略進行管控。
每筆轉賬攜帶發起方資料、受益方證明、對手方憑證、門檻邏輯與策略版本 — 可按需為 MAS、FinCEN、FATF 匯出。
在同一次 Travel Rule 呼叫中捆綁交易篩查。
結算後的行為監控。
在准入階段核驗 VASP 對手方及其 UBO。
30 分鐘通話。我們提供一個沙盒 VASP,跑通一筆 Travel Rule 轉賬,並在結束時匯出完整審計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