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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交易完成前验证买卖双方

FATF建议第22条将房地产中介、律师和公证人列为指定非金融机构(DNFBP),须执行与金融机构同等标准的CDD义务。澳大利亚AUSTRAC第二阶段法规(2026年7月生效)将房地产业正式纳入反洗钱监管;FinCEN地理针对令(GTO)持续追踪美国主要城市全现金购房交易。WIDTH对每个交易对手进行身份、资金来源和制裁检查 — 并与产权登记处集成,确保交易清洁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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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24h
交易对手CDD
从委托到完整尽调包,引用资金来源文件。符合UK SRA AML 2017第5条对房地产过户律师的CDD时限要求,及MAS Notice CPG-G02对开发商尽调存档的规定。
100%
企业买家UBO覆盖
空壳公司、SPV和信托解析到自然人。FATF建议第22条要求房地产DNFBP识别25%以上控制权的UBO;EU AMLD6第2(3)条将境外壳公司买家列为高风险类别,须完成强化尽调。
18
红旗模式类型
价格异常、快速转售和地理不匹配 — 在交割前标记。FinCEN GTO明确将无按揭全现金交易、海外买家空壳公司及律师代收款(escrow misuse)列为首要红旗指标,WIDTH内置全部18类模式规则。
0
人工 UBO 追溯
跨司法管辖区的公司注册查询、受益所有权申报与信托结构穿透自动完成 — 消除以往房地产 AML 项目逐家追溯的人工瓶颈,避免错过 FATF 建议第22条规定时限。
为房地产合规构建

监管机构要求的透明度

房地产已成为反洗钱的首要重点 — WIDTH为您提供保持领先的证据。FATF建议第22条、AUSTRAC第二阶段(2026年7月)、EU AMLD6及FinCEN GTO均将房地产列为高风险洗钱渠道,监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。

买方 + 卖方

双方均已审计

每个交易对手的身份、制裁、PEP和UBO检查。UK SRA AML 2017要求过户律师对买卖双方分别执行CDD;AUSTRAC第二阶段将中介和开发商纳入同等义务,双向核验成为合规标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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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来源

文件支持,已引用

银行对账单、销售所得或贷款函 — 解析并引用。FinCEN GTO明确要求全现金交易须核实资金来源;EU AMLD6第7条规定资金来源文件须独立于客户声明,经第三方渠道交叉验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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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红旗

监管机构关注的模式

快速转售、价格异常、受益所有权不匹配。MAS Notice CPG-G02及FATF房地产行业指引将上述模式列为首要可疑交易指标;FinCEN GTO要求相关交易在交割前强制上报,WIDTH在交割前自动触发预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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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净交易,日后有据

30 分钟回放近期交易,看引擎发现。